发布时间: 浏览: 次 编辑:朱景波
市场舆情网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18日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33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 第22号)》,1、标示为广州穗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八杯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浩瀚烫发液”【国妆特字G20151109】,【粤妆20160364】生产日期:2019/05/16;2、标示为广州市经典伊秀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优能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八杯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浩瀚烫发液[起死回生营养烫(乳状)“【国妆特字G20151109】,【粤妆20160364】,生产日期:2018/11/13;3、标示为广州穗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八杯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浩瀚蚕丝蛋白补水弹力烫“【国妆特字G20151109】,【粤妆20160364】,生产日期:2019/04/11。以上三款烫发液为假冒化妆品。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使用类似产品时,予以甄别,避免以此给你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信息来源:国家食药监局 http://www.nmpa.gov.cn/WS04/CL2138/3758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