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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委政法委提醒你:关于疫情的这些言行涉嫌违法!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编辑:闵江宁

   

       湖北新市民网讯:近期,十堰两名新冠肺炎患者因故意隐瞒病情和行程或者违反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了严重后果,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今天(3月3日),武汉市委政法委通过公民公众号渠道,告诉广大市民朋友,很多我们看似很正常的行为,其实都涉嫌违法犯罪。尤其是隐瞒行为,引起新冠病毒传播的,最高可判7年。


瞒报病情

可能带来什么后果—— 

工作人员:“您最近有没有发烧或者咳嗽的症状?” 

隐瞒病情者:“没……没有” 

明知身体不适却故意隐瞒病情,这样可不行 

 

法律后果:因故意隐瞒行为,引起新冠病毒传播的,涉嫌犯罪,最高可判7年

违规聚集
可能带来什么后果—— 

麻友A:“现在外面都不让打麻将,说蛮危险。” 

麻友B:“没事,我们这都是知根知底的“铁角”,放心。” 

 

法律后果:不戴口罩、不遵守小区封闭管理,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聚众赌博、构成赌博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隔离中逃离
可能带来什么后果—— 

疑似病人:“我就是个普通感冒,我要回去!” 

医生:“他是新冠肺炎疑似病人,快拦住他!” 

 

法律后果: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进入公共场所,造成疫情传播的,涉嫌犯罪!

非抗疫需要车辆擅自上路

可能带来什么后果—— 

 

警察:“请出示您的行车证、驾驶证、专用通行证。” 

市民:“我就回单位拿个东西,路上又没有车子,快去快回行不行?” 

警察:“未经批准擅自驾车出行,违反规定,请返回。” 

市民:“那我今天还非去不可!” 

 

法律后果:违反规定,强行通行,可予以拘留。严重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

制造网络谣言
可能带来什么后果—— 

 

造谣者:哥哥今天要报个“猛料”,绝对能成为网红! 

 

法律后果:造谣传谣,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涉嫌犯罪最高可判7年。

私自占有捐赠的疫情防控物
可能带来什么后果—— 

     

         私自占有物资者:“老婆,我搞到一批口罩和消毒液,你下楼拿一下。” 

 

     法律后果:私自占有防控疫情物资,有关部门可责令退还并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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